为优化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强化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根据广大〔2018〕90号文件《广州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桂花岗校区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禁止私自加装电动或机动装置的非机动车辆、双人或三人自行车、营运性人力三轮车、营运性残疾人轮椅车、电动自行车(非五类车辆)进入校园。
2.学校禁止外卖车辆进入校园,有叫外卖需求的师生可在校园门外安全地点临时等候。
3.本校师生的自行车(符合公安部门标准认定的),需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并在指定区域安全行驶、停放。
4.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所属教职员工、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营造文明、良好的校园交通秩序。
特此通知。
桂花岗校区保卫办
桂花岗校区管委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