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区管理、统筹校区资源,建设高效务实机关、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管理模式
桂花岗校区管理委员会是学校行政管理在校区的延伸。校区管委会在学校党委与行政的领导下、协助分管桂花岗校区的校领导进行校区事务统筹协调管理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机构,并负责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派驻校区的办公室及人员进行统筹管理。
未在桂花岗校区设立办公室的单位应指定负责人联系桂花岗校区,负责桂花岗校区相关的业务处理;校区经营性资产由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负责。
二、管理组织架构
校区管理组织采用扁平化模式,减少管理层级。校区管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中专职副主任1名,另2名副主任由相关职能部门副职兼任),纳入学校中层干部管理。派驻校区的职能部门和教辅部门: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保卫处、图书馆、实验中心、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
三、校区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与中心工作,配合做好校区规划发展相关工作,制定校区工作计划并实施。
(二)制定和完善校区管委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协调与沟通机制、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及时向分管学校领导报告校区的重大事件或重点工作。
(三)切实做好校区内广大师生员工的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根据校区的实际情况,督促职能延伸单位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并进一步明晰,适时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五)做好校区管委会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统筹校区内各项工作及任务的实施,督促各延伸职能单位完成相应的工作计划及任务。协调需要属下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业务或工作,必要时商请校本部各职能部门共同解决。